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星期二, 5月 08, 2012

給小女的日記05082012

早上奶奶發現妳昨天用我剪鼻毛的小剪刀腳了你自己一撮頭髮,
所以大聲咆哮了起來!(似乎我的每個早晨都要聽到這樣類似的咆哮不可。)
她一邊拿出證據、一邊念著:理光頭好啦!省得每天要幫你綁頭髮...

我站在你的身邊,還沒清醒,但罪證確鑿,你的確是犯了很不應該犯的毛病!
從妳的雙手可以靈活地操作剪刀這玩意兒開始,你剪過不少東西:褲子、衣服、頭髮....
倒是尚未在自己身上剪出個窟窿來,也許是因為如此,妳還沒有得到教訓。
我原本期待喜愛這些小工具的妳,可以創造個甚麼出來讓我驕傲一下,
但並沒有。妳老是製造許多零碎的紙屑、毛屑,換言之就是髒亂與垃圾!
醬的成果是不足以說服我繼續讓你操刀的!你、知、道、嗎?

唉,剪頭髮?我真是服了妳!
為了替我省點美髮預算嗎?不必啦~這點小錢把鼻還花的起!
『身體髮膚,受之父母,不敢毀傷,孝之始也!』這樣的道理你也許不會懂,
但我還是要教妳,而且要教會妳才行。
今天的處罰,就罰寫注音符號一百遍吧!晚上檢查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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