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星期五, 2月 25, 2011

矛與盾

我離開了那個很悶的廣告公司!
『我們之前談的配合就到今天為止!』那天早上老闆撥內線(其中有些誤會)這樣告訴我,
這句話我不會忘記...雖然之後我又待了許多天,但,終究我以同樣的話回給老闆,
然後以不適合的理由離開了上班的日子。

這段短短的時間裡,體驗了一些事,也認清了一些事;
我是個很敏感的人,對於很多事物總有著自己的看法,這一點,
對許多老闆來說,是優點同時也是個缺點;
相信沒有太多公司會花時間等待一個有資深經驗的老人來適應環境,
老闆就是老闆!花了一定的薪資會期待新人馬上有表現!
這樣的心態一點也沒有錯!在資本主義的社會裡,將工就酬是天經地義。
而我學會的一件事,就是──如果要繼續拿人家的薪水做事,
就必須盡速創造自己的價值!

若是以創造價值而論,我心裡那個叛逆的想法就又出現了:
『我為何不為自己創造屬於我自己的價值?』

有趣的地方就在這兒了;
老闆創造公司讓拿薪水的人有機會犯錯(創造價值的相反面),
而自己創造工作機會的人便沒有機會享受這樣的福利了!因為在沒有公司這個保護傘的情況下,
一切得靠自己。

擁有一份工作(待在職場裡)不管再怎麼努力,都不會擁有這個工作環境(變成老闆)!
而選擇當自己的老闆要付出更多,卻不見得相對的擁有回報;
有工作能力是一回事,怎麼管理自己(工作)則又是另外一回事。

一切都是成敗論。
光是憑藉勇氣與膽識,很難在這個競爭激烈的社會中生存!
很多當老闆的心酸,唯有當了老闆才會了解:不管這家公司只有一個人或是很多人!

唯一可以確定的是,在這個十字路口前,不能矛盾,
要當個隱藏自己感受的上班族?
還是選擇掌握人生的...自己的...老闆?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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